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11-22  浏览:

各系: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天目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申报人需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申报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七项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申请一项横向科研项目或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④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⑤设计制作一套实用仪器,获取应用证明和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⑥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⑦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

  5.已获得省级、院级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

  二、申报对象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以大二为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

  三、项目评审流程

1.各系对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并进行初步评审。

  2.教务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具体的汇报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4.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专家评审意见及上一年度学院项目结题情况,确定推荐省项目办项目。

  5.省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推荐项目(差额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系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和汇总表统一报送交教务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124日。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系需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联系电话: 877602259200225),电子邮箱:249294506@qq.com

附件1-3.rar

教务部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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