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学院分工会关于学院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委员换届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本届天目学院教代会执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至今已届满,为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建设, 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教代会、工会职能,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 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林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和学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天目学院教代会及 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握原则、严格标准,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
二、换届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委员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 公,开拓创新,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任职资格
1.属本单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原则上具有三年以上会龄的会员。
2.年龄符合能任满一届(三年),男同志不超过56周岁(
3.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二级学院工会主席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5.经审会委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1月14-15日 经天目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公示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和经审会委员建议人选名单,并报校工会批准。
天目学院学院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委员换届程序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换届工作指导手册执行(该手册见校工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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