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共事务管理处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1-12-02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迎接省综治委对我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复查,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12月1日—6日;12月7日,学校进行统一检查。
二、卫生责任区域及责任部门
序号 |
责任区域 |
卫生标准 |
责任部门 |
1 |
办公室、会议室 |
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
各学院(部)、各部门 |
2 |
实验室、机房、库房 |
地面清洁,物品堆放规范, |
各学院 |
3 |
学生寝室 |
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
各学院 |
4 |
学生公寓、大楼、室外场地等公共区域 |
干净整洁,注意保洁 |
后勤集团 |
5 |
食堂、超市等区域 |
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保洁 |
后勤集团 |
6 |
室外宣传物品 |
各类宣传物品张贴、摆放、悬挂规范有序 |
宣传部 |
7 |
基建、维修施工场地 |
各类建筑材料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
建设处 |
8 |
车辆停放 |
按指定地点规范有序停放 |
保卫处 |
三、活动要求
各学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卫生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治,并按要求整治到位,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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