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勤工助学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寒假将至,经研究,决定将寒假期间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申请
请各用工单位按每生每月120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含留用人员在内),详细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
二、岗位审批与公布
学工部对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核,于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办法
1.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留用人员不需重新填写;
2.申请表填好后,由各系负责助困工作的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生办印章;
3.根据岗位信息将申请表一份(复印件无效)于指定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
四、录用规则
1.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
2.留用人员必须为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生;
3.用工单位要对新录用的学生进行上岗前的指导或培训。
五、录用结果上报与公布
请各用工单位于
六、勤工助学报酬标准
寒假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月工作时数在120小时(含)以上且考核结果优秀者为700元,良好者为600元,合格者为500元;月工作时数不足120小时者按实际工作时数发放报酬。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勤工助学招聘的组织、宣传工作。如有疑义,请及时与学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925223(9295223); 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
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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