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3-22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4月2日—3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分别上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的课。与校历安排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二、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假期前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假期学院安排专人值班(联系电话:63740829,内线9298829;13516725008),各系做好值班安排。
三、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防盗、防火,重点场所、重要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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