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级学生参加早自习和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各系学生办,相关部门:
鉴于天气逐渐转热,每周二至周五做早操活动已不适合,现予以调整。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2日—6月15日,在
2011级学生中开展早自习和升国旗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早自习
(一)早自习时间
每周二至周五早上7:30—7:50(第12—18周)
(二)早自习地点
11级实行固定教室自习(具体安排见附表)
10、09级部分学生可到教116、图书馆、晨读区等场所自习
(三)纪律要求
1.早自习要求2011级全体同学必须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自习的,应得到系学生办的批准(有学生办正式假条),否则算为缺勤;
2.早自习时间内要保持教室安静(早读除外)及室内卫生,学生不得在教室吃东西、喧哗、睡觉、接打电话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早自习开始后,不得随意离开教室,迟到、缺勤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3.因事长期不能出席早自习的需至辅导员或相关老师处开出相关证明,并交给检查人员收入存档,以备查验;
4.早自习出勤考核由各系自行负责,院学生会校园学风建设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5.学工部综合考核各系学生参加早、晚自习、早操等情况,作为系学生工作考核评比的依据,学生个人情况与各类先进评比考核挂钩。
二、升国旗
(一)活动时间
每周一早上7:20—7:50
(二)活动地点
衣锦校区田径场
(三)活动形式
升国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做早操(1遍)
(四)注意事项
1.组织管理按《关于2011级新生升国旗和做早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2.院级团学干部副部长(含)以上必须参加升国旗活动;
3.如遇雨天或场地不适时直接到相应教室进行早自习。
学院教务部
学院学工部(团委)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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