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3-03-27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放假时间为446日,共3天。其中,44(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7(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5(星期五);

247(星期日)上45(周五)的课。与校历安排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二、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假期前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假期学院安排专人值班(联系人:徐平荣,联系电话:13516725008,内线:9298829),各系做好值班安排。

三、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防盗、防火,重点场所、重要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巡察。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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