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09-09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学院现已完成校区整体搬迁工作,为做好资产变更及移交工作,学院决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15日

二、清查内容

(一)遗留资产清查

1.做好衣锦校区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2.分别制作天目学院资产和本部资产分布清单,要求做到衣锦校区每个房间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以便与本部进行资产交接。

(二)搬迁资产清查

1.核实明细表中各项信息是否齐全正确,逐台确认资产领用人和存放地点,并由领用人在打印的固定资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2.存在盘盈固定资产(有物无账)的情况,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盘盈登记表》(见附件1);

3.存在盘亏固定资产(有账无物)的情况,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报损、报失报告单》(见附件2)(以前上交过盘亏报告的除外);

4.资产变动跨部门的由调出方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调拨单》(见附件3),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5.对符合报废条件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本次清查暂不进行报废程序。

三、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对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

2.各单位资产秘书对本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资产清单经本单位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公共保障部(行政楼103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147565709@qq.com。

联系人:邵小燕 电话:87760039(920003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盘盈登记表.xls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报损、报失报告单.xls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资产调拨单.xls

公共保障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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