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09-11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规范校园机动车行驶和停放,决定实行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门管理。现将有关车辆通行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车辆通行证分绿色、黄色两类。学校公务车辆、教职工车辆、在校学生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校内经营商户车辆办理黄色通行证。

二、办理办法

教职工以系(部、中心)、部门为单位,填写《天目学院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913日(周五)17:00前交公共保障部(行政楼101室)。联系人:杨兴,电话:877600409210040)。

校内经营商户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事项另行通知各商户。

三、注意事项

1.机动车辆进出校门为西一门、东二门。

2.机动车一律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并服从保卫人员指挥管理。

3.将通行证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内醒目位置处。

4.按照校园交通标志限速行驶,按停车位或学院路指定位置停放。

5.本证仅限于与牌号相符的机动车使用。

附件:天目学院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统计表.doc

公共保障部

20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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