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11-29  浏览:

全体师生:

因学院卫生所已使用医药费报销管理软件,故医药费报销时间由每周一次调整为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周二),报销地点不变(行政楼一楼事务大厅)。

特此通知。

公共保障部

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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