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因学院卫生所已使用医药费报销管理软件,故医药费报销时间由每周一次调整为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周二),报销地点不变(行政楼一楼事务大厅)。
特此通知。
公共保障部
2013年11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机关、公保部、辅导员12月份值班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天目英才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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