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元旦和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参照学校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2014年元旦和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元旦放假时间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假期:
2.教职工假期:
教师:1月20日—2月16日,2月16日报到;
其他教职工:1月20日—2月16日,2月16日报到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应及时做好期末考试、阅卷和年度总结等各项年终扫尾工作,提前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下学期开学正常有序。
2.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特别要注意出差、旅游、探亲的旅途安全。严格执行学院的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师生按时返校。
3.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在休假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防盗、防火,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的仪器设备设施,各单位应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4.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校门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
5.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特困教职工和寒假留校学生的春节慰问工作,应认真做好留校外籍教师、留校学生的管理及生活安排工作,确保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6.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认真执行有关廉政规定和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三、值班安排
1.元旦、寒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行政楼220),负责接待、收文和处理有关事宜。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
2.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3.在寒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办主任须保证通讯畅通。
祝全院师生新年愉快!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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