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必赢官网的学风建设和2014届学生顺利毕业,平稳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及依据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2010年版学生手册中《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学年先进评比办法》规定条件进行评比。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满足在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
二、评比程序及时间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程序
1. 毕业生自荐。毕业生自我总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班级自我推荐。
2. 班级推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测评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推荐名单,填写推荐意见,上报所在系。
3. 学生办审核。各系学生办对班级初评的结果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汇总,递交系务会议讨论。
4. 各系确定推荐名单。各系召开系务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工部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
5. 学院审定。各系上报的推荐名单由学工部审核,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工部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学院发文公布。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推荐程序
1. 各系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基础上,由系务会议讨论确定,按照本系毕业生人数4%的比例进行推荐。其名单与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在各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2. 学院推荐。学工部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条件的,将在全院汇总的替补名单中择优选取,审核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各系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系别
|
毕业生人数
|
校级名额
|
省级推荐名额
|
省优替补名额
|
工程技术系
|
257
|
52
|
10
|
1
|
园林艺术系
|
297
|
60
|
12
|
1
|
经济管理系
|
440
|
88
|
18
|
1
|
人文系
|
321
|
65
|
13
|
1
|
生物环境系
|
153
|
31
|
6
|
1
|
总数
|
1468
|
296
|
59
|
5
|
三、评比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比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毕业生明确开展优秀毕业生评比的目的和意义。
2. 规范评比工作。各系要严格按照评比条件,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3. 加强监督管理。在评比过程中,学工部要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及时处理师生对本次评比的意见。
(二)上报材料要求
评比上报材料包括:
1. 各系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总结;
2. 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
3. 201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表(附件1);
4.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5.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
6.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附件4);
7.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
8. 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格式(附件6)
上报材料中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纸质材料均须A4纸打印,经学生办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各系公章后交学工部(行政楼117),电子稿发到tmzzb @zafu.edu.cn.
(三)材料归档要求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各系制作时应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其余材料由各系归入本系学生工作档案。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79(9200079)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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