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和2023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届和2023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4〕45号)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定于2024年5月28日正式启动对2019届、2023届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已连续开展十二年,对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相关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调查结果将作为我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专业诊断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校2019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查工作。
二、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数据的真实有效是确保调查研究结果科学性的前提。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学院将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确保调查的公信力
为保证调查的公信力,使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该项调查,学院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附件1)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通过学院主页公告栏、学院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易于学生获知的途径公布,时间为1个月。在调查工作正式实施后,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可通过毕业生调查后台管理系统(https://gzdc.zjzs.net/manager/logi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院毕业生名单,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等,利用QQ、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自5月28日起,省教育考试院将抽取部分2019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进行电话调查,或发送邀请短信,进行在线问卷调查,收到短信邀请的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登录毕业生调查问卷系统或从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问卷系统作答。
五、其他事项
本项调查工作相关政策咨询可联系学工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老师,电话:87760036(9200036)。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 (1).docx
附件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docx
学工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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